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de事前认可意见根据《关于在|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de指导意见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禾口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》等有关文件规定,我们作[为]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维力医疗”、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在|认真审阅相关材料de基础上,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de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[进]行(了)事前审核,王见发表意见如下:1、公司预计de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de交易事项,交易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de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,遵循(了)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自愿、诚信de原则,交易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,不存在|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de情况。2、我们同意将公司预计de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,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,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禾口表决该议案。(以下无正文) 中财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