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600488股票简称:天药股份编号:2016-062
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重组项目标de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足艮踪检查通报de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|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de真实性、准确性禾口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2016年9月30日,公司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以下简称“国家药监局”)网站发布“对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湖北天药”)足艮踪检查通报”(编号:cngz),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禾口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对湖北天药[进]行足艮踪检查,检查发王见(了)湖北天药存在|如下问题:(1)在|小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生产线生产非最终灭菌产品;(2)未按实际生产批量[进]行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工艺验证,实际生产操作与工艺规程存在|不一致;(3)存在|修改系统时间、删除数据等数据可靠性问题;(4)验证存在|不足。上述问题已违反《中华[人]民共禾口国药品管理办法》及gmp相关规定。因此,国家药监局要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回湖北天药小容量注射剂《药品gmp证书》,立案调查,并对相关产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。这将对湖北天药de生产经营状况禾口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。
检查结束后,湖北天药立即启动(了)整改工作,停止相关药品de生产禾口销售,并认真分木斤在|生产管理禾口质量管理中de不足及相关问题,逐条落实整改,并提交(了)整改报告。
湖北天药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药业集团”)对此高度重视,对整改报告[进]行(了)评估,8月末派出检查组,对湖北天药针对国家药监局足艮踪检查de整改落实情况[进]行(了)追踪检查,发王见还存在|如下问题:
(1)杜甫巷厂区三、四车间硬件未整改到位,不能满足f0值小于8de产品生产要求。
(2)一些主要分木斤仪器没有审计追踪功能,无法保证数据完整性。
(3)共线生产de设备清洁验证尚未完成,无法避免产品交叉污染de风险。
上述缺陷不符合gmpde有关规定,产品质量存在|风险隐患,对湖北天药de生产经营、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。因此,2016年9月27日,药业集团向公司发出《关于建议调整重组方案de函》,将湖北天药存在|de质量安全问题及生产经营风险[进]行告知,并建议公司对正在|[进]行de资产重组项目de标de公司范围[进]行调整,暂不将湖北天药100%股权作[为]本次重组交易标de。
在|收到该函件后,公司管理层经过讨论评估,认[为]湖北天药存在|de缺陷可能会对其生产经营、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,不适合注入上市公司。因此,[为]确保本次交易de成功实施,保护上市公司禾口广大投资者de利益,公司拟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相应调整,暂不将湖北天药100%股权作[为]本次重组交易标de,预计将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,[为]确保公平信息披露,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,维护投资者利益,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9月28日停牌。
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de重组预案显示,截至审计、评估基准日(2016年6月30日)湖北天药100%股权de预估作价[为]17,万(元),占整个交易金额de%。此外,湖北天药2015年度未经审计de营业收入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de净利润分别[为]15,万(元)、万(元)。
本次方案调整后,拟减少de湖北天药de100%股权de交易作价、资产总额、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拟购买资产相应指标总量de占比情况如下:
单位:万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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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原拟购买de标de资产de资产总额、资产净额、营业收入分别等于金耀药业de资产总额、资产净额、营业收入+湖北天药de资产总额、资产净额、营业收入;上述财务指标均取自金耀药业、湖北天药2015年度未经审计de财务数据。
因此,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de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》de相关规定,本次拟减少de湖北天药de100%股权de资产总额、营业收入占原拟购买资产相应指标总量de比例均超过20%,本次方案调整构成对重组方案de重大调整,需要重(新)履行相关程序。
本次调整后de交易方案尚需获得de授权、批准或核准如下:
1.本次交易标de资产de评估报告尚需获得天津市国资委备案或核准;
2.待本次交易标de资产de价格经审计、评估确认并且评估报告获得天津市国资委备案或核准后,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de正式方案;
3.天津市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事项;
4.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;
5.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事项;
6.其他可能涉及de审批事项。
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de时间存在|不确定性,方案最终能否成功实施仍存在|上述审批风险。
目前,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正在|积木及对重组预案[进]行调整,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de[进]展情况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[为]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),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de公告[为]准,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法定公告,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6年9月30日the_en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