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石市阳(新)县委县政府在|洋港镇协泰煤井瓦斯爆炸事故处置过程中,隐瞒事故信息76小时才上报。6日,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,对阳(新)县委、县政府予以全省通报批评,并由相关部门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[人]依法依规[进]行处理。
4月15日上午9时许,黄石市阳(新)县洋港镇磨山村非法小煤窑协泰井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,造成3[人]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矿井承包[人]未在|第一时间向当土也政府禾口有关部门报告,私自组织[人]员与遇难者家属商谈赔偿。当日11时30分,矿井承包[人]告知磨山村党支部负责[人]发生瓦斯爆炸,村党支部负责[人]直至16日15时37分才向洋岗镇党委书记杨前友报告事故;16时45分,杨前友电话报告阳(新)县安监局,该局局长梁再华于16时48分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杨永旺电话报告;17时3分,杨永旺向县长王建华报告,王建华17时8分向县委书记童金波电话报告。此后,直至19日21时10分,阳(新)县委、县政府才向黄石市委、市政府传真报告;19日23时50分,黄石市安监局才向省安监局报告。
通报指出,这是典型de迟报、瞒报行[为],违反(了)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事故信息上报时限规定,违反(了)《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禾口省委办公厅关于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时限规定,严重影响上级党委、政府对该事故应急处置。
通报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,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、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公共信息报告制度。要切实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de时效性,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2小时内向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;对需省委、省政府作出部署,省直有关单位及时实施应急救援de重大突发事件,必须在|事发后1小时内报送信息。(曾莉、郭玉梅)